400快餐三小时qq二维码-微信快约500一次,全国新茶楼信息网论坛,同城300带吹电话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甘肃网 >> 党的建设杂志 >> 时政 >> 本期关注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2020-03-16 11:36 来源:《党的建设》杂志

  为指导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推动企事业单位稳步有序复工复产,特制定本指南。

  一、加强员工健康监测

 ?。ㄒ唬┳龊迷惫そ】倒芾?。各单位要切实掌握员工流动情况,按照当地要求分区分类进行健康管理,对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处在隔离期间和入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每日进行2次体温检测。及时掌握缺勤人员健康状况。

 ?。ǘ┦敌薪】底纯霰ǜ妗8鞯ノ灰枇⒖梢芍⒆幢ǜ娴缁?,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向本单位如实报告。要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二、做好工作场所防控

  (三)加强进出人员登记管理。各单位要指派专人对进出单位和宿舍的所有通道进行严格管理。使用指纹考勤机的单位应暂时停用,改用其他方式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员工每次进入单位或厂区时,应在入口处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要尽量减少非本单位人员进入,确因工作需要的,应检测体温,并询问来源地、工作单位、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符合要求方可进入。

 ?。ㄋ模┍3止ぷ鞒∷ǚ缁黄?。各单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如室温因通风有所降低,应提醒工作人员适当加衣保暖。如使用空调,应当确保供风安全充足,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不使用空调时应当关闭回风通道。

 ?。ㄎ澹┍U舷词值壬枋┱T诵?。工作场所应设置洗手设备,洗手、喷淋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免洗消毒用品。

 ?。┳龊霉ぷ骱蜕畛∷褰嘞尽9ぷ鞒∷?、食堂、电梯、卫生间、洗手池、通勤工具等公共区域及相关物品,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ㄆ撸┘跎僭惫ぞ奂图寤疃R荚惫ぴ谑褂猛ǖ?、电梯、楼梯、吸烟区时有序排队,保持适当间距,吸烟时不与他人交谈。减少召开会议,需要开的会议要缩短时间、控制规模,保持会议室空气流通,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员工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

 ?。ò耍┘忧吭惫ぜ逵貌凸芾?。适当延长食堂供餐时间,实行错峰就餐,有条件时使用餐盒、分散用餐。要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员工用餐时应避免面对面就座,不与他人交谈。

 ?。ň牛┳龊靡轿穹?。设立医务室的单位要调配必要的药物和防护物资,配合疾控部门规范开展隔离观察与追踪管理。未设立医务室的单位应当就近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确保员工及时得到救治或医疗服务。关心关爱员工心理健康,及时疏解心理压力。

  (十)规范垃圾收集处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三、指导员工个人防护

 ?。ㄊ唬┣炕揽匦逃2捎枚嘀中问郊忧扛垂じ床笠咔榉乐沃犊破招乖惫こ浞至私夥乐沃?、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十二)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员工要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人员密集场所应按照《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和使用技术指引》要求,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养成勤洗手习惯,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

  四、做好异常情况处置

 ?。ㄊ┟魅返ノ环揽卦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单位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ㄊ模┥枇⒏衾牍鄄烨颉5痹惫こ鱿挚梢芍⒆词?,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近就医。

 ?。ㄊ澹┓獗障喙厍虿⒔邢?。发现可疑症状员工后,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和宿舍,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办公室、车间等办公单元以及员工宿舍楼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

  (十六)做好发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已发现病例的单位,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加强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疫情播散的单位,要实施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时关闭工作场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

版权声明:凡注有稿件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稿件,均为中国甘肃网版权稿件,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

西北角西北角
中国甘肃网微信中国甘肃网微信
中国甘肃网微博中国甘肃网微博
微博甘肃微博甘肃
学习强国学习强国
今日头条号今日头条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06002 | ICP备案:陇ICP备17001500号 | 经营许可证编号:甘B2-20060006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甘)字第079号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编号:甘B2__20120010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投诉举报电话:12331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主办:甘肃中甘网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本网常年法律顾问团:甘肃和谐律师事务所(0931-8580115)甘肃天旺律师事务所(0931-8864528)

Copyright © 2006 - 2024 中国甘肃网(GSC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简介 | 人才招聘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931-8960109 0931-8960307(传真)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