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整改中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甘肃网 >> 党的建设杂志 >> 社会 >> 为您服务

擅将厨房改卫生间 违规装修应当复原

2024-11-22 14:38 来源:《党的建设》杂志

  【案例】家住北京市某小区202室的张先生发现自家厨房的天花板漏水,上楼查看后,发现自家厨房的上方竟然是302室的卫生间。302室对房屋结构进行这样的改动,让张先生一家觉得难以接受。协商未果后,张先生将楼上住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恢复房屋结构布局。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302室住户违反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调换厨房与卫生间位置,损害了楼下邻居的权益,判决302室住户将房屋的卫生间、厨房结构恢复至原状。

  【说法】鉴于卫生间和厨房的特殊功能,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明确规定,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并且该条款属于强制性条文。

  法院认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302室住户改动房屋结构后让卫生间部分区域对着楼下邻居厨房的行为属于违规,且302室的改造不符合一般人的生活习惯,会让楼下业主产生不适。

  法官表示,作为邻居应本着友善的态度处理邻里间纠纷,房屋改造虽为业主自由,但须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涉案房屋的改造违反了强制性规范与公序良俗,必须予以纠正。

版权声明:凡注有稿件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稿件,均为中国甘肃网版权稿件,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

西北角西北角
中国甘肃网微信中国甘肃网微信
中国甘肃网微博中国甘肃网微博
微博甘肃微博甘肃
学习强国学习强国
今日头条号今日头条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06002 | ICP备案:陇ICP备17001500号 | 经营许可证编号:甘B2-20060006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甘)字第079号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编号:甘B2__20120010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投诉举报电话:12331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主办:甘肃中甘网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本网常年法律顾问团:甘肃和谐律师事务所(0931-8580115)甘肃天旺律师事务所(0931-8864528)

Copyright © 2006 - 2024 中国甘肃网(GSC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简介 | 人才招聘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931-8960109 0931-8960307(传真)

分享到